为切实加强对办公室的电脑管理,使之更加充分发挥其在学校管理、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功能,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每个办公室由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作为本办公室的专职电脑管理员,电脑管理员职责如下:
1、每天放学后检查电脑是否切断电源,是否为电脑盖上防尘罩。
2、发现电脑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校信息中心,由校信息中心负责维修。
3、每学期开学检查电脑的运行情况并与信息中心签订接收协议。
二、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每天到校后即打开电脑,接收学校校长室及各条线的有关校内通知、公告,并及时传达至本室教师。
三、工作时间不使用电脑时,电脑一律转入休眠状态。
四、学校的电脑是我们工作学习的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玩扑克等各类游戏及观看电影、炒股等。不得用电脑上与教育工作无关的相关网站,严禁上不健康网站。
五、外带光驱、光盘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程序。不得私自下载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内容。
六、不得在办公室电脑内私自安装与本职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相关软件,如发现学校信息中心有权予以清除。
七、讲究职业道德,不私自打开本室其他人员的相关文件夹,尊重他人的权利(共享部分例外)。
八、学校信息中心要及时向各办公室通报电脑病毒的发作情况及处理方法,各电脑管理员应及时进行相关处理,以免病毒对机器的损害。
九、有关处罚方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适当经济处罚。
1、经查实发现下午放学后未切断电脑电源的,每次扣电脑责任人20元。
2、经查实利用电脑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非教育网站、玩牌、游戏等),一次扣发50元。多次发生以累计时间按旷工处理。
3、未经电教组同意,私自拆装电脑的,视情况从200元起扣私自拆装人奖金。
4、人为原因使用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照价赔偿。
注:所扣的奖金从总目标责任制奖金中扣除。
十、学校信息中心汇同教导处和后勤组成员,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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